北京电影学院是一所有着电影历史传承和深厚电影文化积淀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的前身是1950年创建的表演艺术研究所。建校七十余年来,名师荟萃,学派传承,创作了众多中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作品,在学科建设、教学创作、师资培养、人才选拔各方面都引领着中国电影教育的发展方向。学校现有一个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两个专业学位博士点,近年来学校注重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服务电影强国建设和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深化和完善来华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研究生招生机制,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来华留学生,我校2025年对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来华留学考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具体选拔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评审、院系复试(学术水平考查和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报考条件
1.必须是持普通外国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于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外国后作为外国留学生申请者,原则上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并拥有已注销中国国籍的证明。
2.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毕业于非中国大陆院校的申请者必须持有中国教育部认可院校的硕士学位。
3.持有新汉语水平考试6级证书,总分210分以上,书写(作文)不低于65分。
4.符合招生院系和导师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类别
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六年。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请见本简章最后附件: 《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4月10日。
2.报考材料:
请将以下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原件以PDF格式统一发送到liuxuesheng@bfa.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籍+姓名+专业,申请材料总文件夹请以“国籍+姓名+专业”命名,每一份申请材料请分别以“姓名+具体申请材料”命名,如:“张三的申请表”、“张三的照片”等。
(1)下载填写《北京电影学院2025年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见简章后附件);请务必用电脑输入填写申请表并在表格最后签字确认,手写字体难于辨认将导致报名表无效;
(2) 护照首页复印件,护照必须是入学后三个月内仍然有效的普通护照;
(3) 学历、学位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请提交在学证明或者预计毕业证明,证明材料中必须注明硕士录取类别、学制和毕业年月。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于入学前补交,如未按时获得将取消录取资格;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或公证件;
(5)两封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函(须中文或者英文原件)(见附件);
(6)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7)新“HSK”汉语水平考试6级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8)创作研究计划书: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设想或计划(中文3000字以上)(见附件);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请提交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10)报名费缴纳凭证;
(11)院系或导师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12)个人简历(见附件),简历中提及的作品,其中影视、戏剧作品提交主要片段,美术、摄影作品提交电子版图片,以上成果需要随其它报名材料一起发送。
注:报名材料不全,申请将不被受理。所提交的报考材料,不论录取与否,一律不予退还。上述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3.报名费:人民币800元(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费(人民币)汇至我校银行帐号:
账户全称:北京电影学院
账号:0200 0100 0901 4480 04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请必须注明“XXX(中文名字)来华博研”,未交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申请将不被受理。
四、考核流程
1.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评审
由国际学院留学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报考条件和报考材料等予以评定,将合格考生全套申请材料转送到所申请专业院系招生办公室。
2.院系复试 :
院系结合专业特点要求,根据考生所在地等实际情况,适时采用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请等待通知。
(1)学术水平考查
院系将组织专家组成复试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语言能力等。复试中还就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还将重点考察考生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科研计划或设想的学术价值。
(2)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
该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知华友华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
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这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和体检
1.北京电影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复试成绩以及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公示拟录取名单。留学生办公室于2025年6 月下旬给拟录取学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2.对拟录取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我校请假说明。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北京电影学院将对其进行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
1.北京电影学院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60000元。根据我校规定,学历生按学年缴纳学费,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
2.医疗保险费每学年800元人民币。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学生可于报到注册日当天,在报到处购买医疗保险。对于没有购买所要求的医疗保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3.伙食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学生根据录取专业可以选择在海淀校区留学生公寓住宿(联系方式:010-82045798),双人间每人每天80元,单人间每人每天150元;也可选择在怀柔校区宿舍住宿,单人间每年20000元。也可以选择校外租住,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七、签证
被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来华学习签证申请表(JW201/202)到中国使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须申请X签证,在抵达中国后30天内需要到留学生办公室将X签证转换成学习居留许可。
八、学制和学位
北京电影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全日制三年。学习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学位。
九、其他
1.北京电影学院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官方网站或者“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学院”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学院”网页(https://www.bfa.edu.cn/guoji/)或者关注“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学院”公众号,认真查看最新招生信息,因不及时查看官方发布的招生信息或误读信息而耽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 北京电影学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学院113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086-10-82045433, 0086-10-82283315
传真:0086-10-82043731
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s://www.bfa.edu.cn/
电子邮件: liuxuesheng@bfa.edu.cn
乘车路线:
乘304、323(快)、392、398、490、498、562、604、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下车,东南C出口南行500米。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学院
原创文章,作者:刘 小杰,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aoyilian.com/2025/05/27/2025%e5%b9%b4%e6%9d%a5%e5%8d%8e%e7%95%99%e5%ad%a6%e5%8d%9a%e5%a3%ab%e7%a0%94%e7%a9%b6%e7%94%9f%e6%8b%9b%e7%94%9f%e7%ae%80%e7%ab%a0%ef%bc%88%e4%b8%ad%e6%96%87%e6%8e%88%e8%af%be%e9%a1%b9%e7%9b%ae/